日本買房沒有履約保證,為什麼反而更安全?

很多台灣買家聽到「日本沒有履約保證」,第一反應是皺眉。

但仔細看日本的交易流程會發現:它不是少了一層保護,而是根本沒有留下需要「保證」的那段空窗。

先講結論:

台灣是「錢先出去,找人押著」;日本是「錢不先出去,一次結清」。兩邊都安全,但邏輯完全不同。

【台灣為什麼需要履約保證?】

因為付款和過戶中間有時間差。

簽約付一筆、用印付一筆、完稅付一筆、交屋付尾款,前後幾個星期。這段期間錢已經出去,房子還不是買方的。

所以需要建經公司幫忙把錢押著,過戶完成才撥給賣方。履約保證,保的是那段空窗。

【日本直接把空窗拿掉】

日本買房只有兩個付款時間點:

契約日:付手付金,通常房價的 5~10%。

決済日:剩下全部的錢,同一天、同一張桌子結清。

決済當天,銀行會議室裡坐著買方、賣方、雙方仲介,還有一位司法書士。

買方匯款之前,司法書士會先把賣方的權利証、印鑑証明、身分文件全部核對一遍,確認一件事:這筆錢一出去,登記一定過得了。

確認完,買方匯款 → 賣方確認入帳 → 司法書士當天送件辦所有權移轉。

付錢與過戶,同一天。沒有空窗,就沒有需要保證的東西。

【那手付金(定金)呢?】

簽約到決済之間的這筆錢,宅建業法有三層設計。

賣方是不動產業者:手付金超過門檻(中古 10%、新築 5%,或超過 1,000 萬日圓),業者必須辦「手付金等の保全措置」。簡單說,業者倒了,錢也拿得回來。

賣方是一般個人:沒有強制保全,但金額被壓在 5~10%,加上合約內建「融資特約」——貸款沒過,無條件解約,手付金全額退回。

萬一仲介出事:每家宅建業者都被要求繳「営業保証金」或加入保証協会,買方可以直接向供託所或協會請求賠償,上限 1,000 萬日圓。

三層防線,沒有一層叫「履約保證」,但該擋的都擋了。

【兩套制度的差別在哪】

台灣的履約保證,本質上是承認「這段期間有風險,所以找人盯著」。

日本的做法是「不讓這段期間存在」。

前者靠第三方的信用,後者靠流程本身。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,後者把問題從源頭處理掉,而不是事後補救。

【給海外買家的一個建議】

日本制度安全的前提,是決済當天有可靠的司法書士在場。人不在日本、透過代理買房的朋友,拿到重要事項説明書時,先做一件事:

翻到「手付金等の保全措置」那一欄,看清楚寫的是什麼。

再確認兩點:

・司法書士是誰指定的

・尾款是不是直接匯給賣方(正常流程不會有任何中間帳戶)

這三件事搞清楚,比問「有沒有履約保證」更接近日本買房的重點。